半角苹果博客的阅读声明
请允许我先自我介绍下,半角苹果 建于公元2008年10月,以Wordpress为平台的BLOG,法人代表是我,迎宾保安出纳会计总经理也全是我一人。
我的地盘,我作主,阅读我Blog请遵守以下协议.
好人可以顺水推舟,坏人更能浑水摸鱼,这是您的权力,一切都在于自身。
顺水推舟:
一、您已经行走在半角苹果 的思想、观念中,请勿抨击我的世界观,因为这是我的精神支柱。您有建议、忠告等善意留言的权力。
二、如果您对半角苹果 有意见或其他不满之处,直说无妨,切记不能带粗口,我喜欢直爽之人。非常感谢您的批评,我会判断并改正。
三、如果您当半角苹果 是朋友,很高兴得到您的厚爱,您也是半角苹果 的朋友。诚实、友善,这是做朋友的基础和职责所在。
四、如果您需要帮助,半角苹果 会尽快尽力去做,可以办到就会给您答复,如果我无能为力,或是没时间,我只能说很抱歉,我不能。
五、您有提问的权力,我有回答的职责,尽我所能回答您的问题。
六、需要链接半角苹果 的朋友,请不要客气,随便链接。但严禁把半角苹果 链接到台独、FL功、色情等网站上去。
七、需要交换链接的朋友请留言,我会抽空写Link日志,将所有链接全收集起来。
八、不用担心我会忘记您的空间地址,只要在半角苹果 留过言,我都会记得,因为您的链接都在半角苹果 的IE收藏夹中。
九、在半角苹果 阅读日志可以不留言,这是您的权力,也是协议的一部分。如果您出于礼貌打招呼,半角苹果 在此谢谢您了。
十、请合理运用半角苹果 日志类别和月份归类等模块,方便您找到感兴趣的日志。如果您需要查找信息,推荐您用Google搜索。
十一、切勿恶意抨击我所写日志,您可以选择建议、忠告等留言方式,这是您的合法权力。但您没资格,也没权力指责我、侮辱我,毕竟我不是您。详细请参照协议第一条。
十二、半角苹果 所写日志,仅代表个人观点。请不要一棍子打死一片,本空间不含棍子之类凶器,如您需要,还请自备。如您坚持带棍子来请参照协议第二十二条。
十三、未满十八岁的blogger请勿点击“心绪”,也不要在我生活感悟中加以评论。我相信,代沟是存在的。详细请参照协议第十七条。
十四、处在更年期的妇女同志请勿阅读“观点”和“心绪”。等更年期过后找个合适机会、合适的时间,在感兴趣的前提下阅读。
十五、半角苹果 采用9pt字体,可能对您阅读带来不便。建议您阅读时常备“润舒”等缓解眼疲劳的药水。或在IE中更改字体大小。
十六、建议在半角苹果 阅读,停留时间不要过久,适当休息。如感身体不适,请速到当地医院就医。祝您身体安康,早日康复。
十七、未成年请在父母等监护人陪同指导下浏览半角苹果 ,对于您以后所作所为,本人不负任何法律责任。详细请参照协议第十三条。
混水摸鱼:
十八、如果您是来找事儿的,半角苹果 很乐意奉陪,不过很抱歉得让您久等了,我很忙。
十九、如果您是来骂人的,就尽情来发挥吧,半角苹果 非常乐意效劳,以展示您人性丑陋的一面。
二十、请您保管好个人财物,在半角苹果 丢失物品,半角苹果 概不负责;如果丢失钱财,半角苹果 不会拾金不昧。
二十一、您对半角苹果 不满,请拨315进行投诉;若还不能消气,请再拨110、120、119。若还未能尽兴,请查114。
二十二、您对半角苹果 有意见,请参照协议第二条。若是来恶意捣乱,请点击空间最下方链接,尽您努力封掉半角苹果 吧。
二十三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到半角苹果 ,违者没收,外加被半角苹果 亲吻10000下。
二十四、半角苹果 小本经营,概不赊帐。如您是来借钱的,请拔掉电源,或按主机Reset键。
二十五、未经过半角苹果 同意或者授权的情况下,进行非法传播,或用于其他商业目的,半角苹果 将追究您的一切法律责任,后果一切自负。
注:1、此协议与时俱进,需重新修订时再加。
2、此协议由 Open-Palm ! ™ 起草拟定,其最终解释权归 半角苹果 所有。
3、此协议于公元2006年12月第一次修订并试行,公元2008年8月1日正式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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